2004年7月3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媒体冲浪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超速致长霞牺牲 肇事司机被判刑
李丽静

  据新华社 河南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的司机王学军因犯交通肇事罪,日前被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。
    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学军犯交通肇事罪,于6月21日向新密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经法院审理查明:被告人王学军于4月14日20时30分左右,驾驶本田轿车,沿郑州至少林寺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至280桥东190米处时,因超速行驶,与同一方向行驶的解放货车追尾相撞,造成坐在本田车内的任长霞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。经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认定,王学军负事故主要责任。
    法院认为,被告人王学军违反交通管理法规,导致交通事故,致一人死亡,且负事故主要责任;新密市检察院对被告人的指控成立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。遂判处被告人王学军有期徒刑1年。(李丽静)